1、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工业污水、城市污水及固废处理的专业化环保公司。于2014年3月份成立,是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组织结构代码:91150122093018815L,法人代表:田中宏,环境保护工作联系人:徐宝田,联系电话:0471-2575086。公司位于托克托县工业园区西区。2016年1月被托克托县环保局授予“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基地”;2016年11月被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授予“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基地”(呼环通【2016】228号)。
2、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承接园区10余家企业的污水。2024年第二季度共计处理污水876773吨,污水经生化系统处理后进入中水系统,中水回用于园区企业,回用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B 21903-2008。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标准限值为50mg/L、5mg/L,在线监测实际平均数值分别为COD:7.29 mg/L,氨氮:0.81mg/L,本季度无超标和无超核定总量排放情况。回用水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口1个。
3、2014年3月开工建设金河生物污水处理站搬迁工程(呼环政批字【2014】51号),2016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呼环政验字【2016】15号),设计处理水量为6000m³/d。2018年9月份污水处理扩建项目(托环建批字【2017】11号)进水调试,2019年4月份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托环建验字【2019】15号),设计处理水量为8000m³/d。目前两期系统运行正常。
4、2018年11月份开工建设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渣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托环建批字【2018】28号),完成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呼环政验【2020】3号),目前运行正常,二季度共计填埋固废206325.84 吨。二期工程于2024年2月18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组织环保验收。
5、2019年4月份开工建设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呼环建批字【2018】19号),2020年12月份完成项目环保自主验收并试运行,2022年3月14日正式实施中水零排放,暂停原排放口排放,并报县生态分局报停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废水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是对现有废水零排放工程进行改扩建,环评批复文件“呼环政批字【2021】178号”,扩建处理能力为6000m³/d,分二期建设,2022年12月份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2023年3月份完成自主验收,目前一期系统运行正常。二季度产生固盐 6080.38 吨,综合利用5025.46吨。
6、企业建有出水自动监测系统,安装COD、氨氮自动监测分析仪各1台;安装总磷、总氮自动监测分析仪一体机1套。2019年6月份企业排水口安装了1套PH计在线监测设备,9月7日完成验收和联网上传数据,并已报县、市生态环保部门备案。2019年12月安装了2套环保设施自动监管仪,并已联网运行。2020年11月份对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按照国标HJ353/354/355/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新增自动采样器1台、水质自动质控仪4套、视频监控2套,更换数采仪1套。2022年4月份自动监测站房搬迁至中水系统,并更新COD和氨氮自动检测仪各1台,7月2日完成验收。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7、企业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和年度监测报告,并在环保局备案。公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命令和行政指导意见,出水监测包括在线自动监测、公司化验室监测、第三方(内蒙古康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2024年第二季度监测全部合格。
8、2024年第二季度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厂界气味季度性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9、2022年9月公司确定了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井建设方案并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经批准后开始实施,现已完成监测井建设。
10、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气味治理设施运行正常,2019年12月安装了2套环保设施运行自动监管仪,2021年12月进行了升级,并已联网正常运行。2020年6月份委托广东中微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微生物废气处理中试。2021年6月份新上生物除臭系统1套,目前已正常运行,厂区内外基本无异味。
11、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置系统运行正常。2024年第二季度污泥产生量 12946.61 吨,全部填埋,污泥烘干系统于2019年7月份暂停,已报县局备案。
1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于2021年3月1日通过评审,2021年3月4日环保部门予以备案,备案编号150122-2021-002-L。托克托县金河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于2023年12月13日环保部门予以备案,备案编号150122-2023-018-L。我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到目前我公司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3、2024年3月26日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换发的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50122093018815L001U;2019年12月27日取得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内蒙古托克托县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50122093018815L002V;2024年1月19日取得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托克托县金河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50122MA0Q815D5F00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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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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