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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 日期:17-03-01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南侧空地建设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现已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规定,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南侧空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8000m3/d,建设内容主要为调节池、两套A/O系统及二沉池,反应沉淀池、中和池、综合机房、配电间及办公室、仓库以及污泥转存间,配套完善污水处理站内管网以及电气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4000平方米(南北长320米,东西长200米),总投资为5634.13万元。

二、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将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区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项目资料,在对工程内容进行初步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环境影响因素。根据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规划,辅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分析各环境要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

汇总各章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进行公众参与,在综合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区居民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所关注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问题以及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冬

电  话:13847190789

电子邮箱:ebul88@163.com

邮  编:010200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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